2023-11-17

老年人“打赏”主播,钱还能要回来吗?


老王退休后,发现了“怦然心动”的主播,每天光临直播间打赏成了必修课,老王的妻子得知后,要求返还全部款项。老王的打赏转账在法律上应该怎么看?这些钱能要回来吗?

老王退休后闲了下来,他偶然在短视频平台上发现了“怦然心动”的主播。自此,每天光临直播间并进行打赏成了必修课。老王的豪爽引起了主播的注意,两人互加了微信,打赏方式也从刷礼物升级成了转账,有时金额竟高达数万元。老王的妻子得知后,以老王不当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为由,将主播和直播平台一并起诉至法院,要求返还全部款项。老王的打赏转账在法律上应该怎么看,这些钱能要回来吗?

通常来说,在直播平台“打赏”要分两步,先将真实货币兑换成虚拟货币,再向主播发送虚拟道具。打赏后,虚拟道具的货币价值并非直接归主播所有,而是在平台方、主播之间进行分配。这种“充值打赏”是一种消费服务的使用,在各方之间均受合同关系约束,不是为对主播的赠与。即使打赏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的,如果金额不高,没有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支出范围,仍然属于有权处分。老王的妻子主张返还的诉求难以得到支持。

与此不同,老王给主播的直接转账属于赠与,其效力需要结合目的、金额等因素综合考虑。我国民法典规定,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,应当协商一致,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。老王的赠与行为已经超出了“家事代理”的范围,侵犯了妻子的合法权益,在妻子未予追认的情况下,属于无权处分,主播应当返还所受的赠与。

当前,与较为完善的未成年人打赏限制机制相比,直播平台对老年人打赏的相关机制还不健全。在此提醒,网络直播的确可以为老年人带来快乐与陪伴,但在接受网络直播服务时,一定要理性消费、三思而行、切勿沉迷,让退休生活的健康、充实又有意义。

案例来源:北京海淀法院

马律师